ISO10605-2008静电放电发生器
摘要:ISO10605-2008汽车电子国际标准EMC设计标,本标准规定电气和电子设备遭受直接来自操作者和对邻近物体的静电放电发生器时的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还规定了不同环境和安装条件下试验等级的范围和试验程序。 |
一、试验的实施
静电放电发生器的试验应按照试验计划,采用对受试设备直接和间接放电的方式进行。它包括:
——受试设备典型工作条件;
——受试设备是按台式设备还是按落地式设备进行试验;
——确定施加放电点;
——在每个点上,是采用接触放电还是空气放电;
——所使用的试验等级;
——符合性试验中在每个点上施加的放电次数;
——是否还进行安装后的试验。
为了制定试验计划,可能需要进行某种调查性试验。
二、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给出了静电放电发生器对本标准有关的试验结果的评价和试验报告的指导性原则。
由于受试设备和系统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使得确定试验对设备和系统的影响变得比较困难。
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产品技术规范没有给出不同的技术要求,试验绪果应该按受试设备的运行条件和功能规范进行如下分类:
1.在技术要求限值内的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能自行恢复;
3.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要求操作人员干预或系统复位;
4.因设备(元件)或软件的损坏或数据的丟失而造成不能自行恢复至正常状态的功能降低或丧失。
设备不应由于进行本标准规定的试验而出现危险或不安全的后果。
验收试验时,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的说明必須在专门的产品标准中加以描述。
一般地,如果设备在整个试验期间显示其抗干扰度,并且在试验结束后,受试设备满足技术规范中的功能要求,则表明试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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